题目

本题来源: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模拟卷(一)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D,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因过错造成第三人损害,由承揽人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因此,张某对赵某不承担侵权责任,应由承揽人乙汽修厂承担侵权责任。

选项B、C,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执行用人单位工作任务的其他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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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张某享有留置权的是(  )。
  • A.张某为李某修理汽车,李某拒付修理费,待李某前来提车时,张某将该汽车扣留
  • B.张某为了迫使王某偿还欠款,强行将王某的一辆汽车拉走
  • C.张某为赵某有偿保管某物,保管期满,赵某取走保管物却未付保管费。于是,张某谎称赵某取走的保管物有误,要求赵某送回调换。待赵某送回该物,张某即予以扣留,要求赵某支付保管费
  • D.张某为了确保对陈某的一项未到期债权能够顺利实现,扣留陈某交其保管的某物不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B、C,留置权的产生以债权人合法占有留置财产为前提,不满足合法占有,故不构成留置权。

选项D,债权“未到期”,故不构成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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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能够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是(  )。
  • A.债权人甲要求A银行支付自己在3年前存入银行的活期存款本息,A银行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
  • B.乙公司要求其股东B缴足5年前应当缴付而未缴付的出资额,股东B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
  • C.所有权人请求无权占有人返还其5年前占有的相机,无权占有人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
  • D.债权人丙要求C上市公司兑付其持有的C上市公司10年前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C上市公司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B、D,人民法院不支持当事人就下列请求权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5)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6)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7)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名师点睛

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细化规定)

(1)分期履行债务: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2)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自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算。

(3)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算。

(4)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其法定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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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立法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  )具有制定规章的权利
  • A.国务院办公厅
  • B.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C.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D.审计署
  • E.杭州市人民政府
答案解析
答案: B,D,E
答案解析:

选项A,国务院办公厅属于国务院的内部行政机构,不是独立的行政主体,没有对外作出行政行为的职能,当然更不具有制定规章的权力。

选项B,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具有管理国家广播、电视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能,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有权制定规章。

选项C,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利制定地方性法规,不是规章。

选项D,审计署属于国务院组成部门,享有行政规章的制定权;选项E,杭州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普遍适用于本地区行政管理工作的地方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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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分类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债权属于请求权
  • B.物权属于相对权
  • C.人格权属于对人权
  • D.著作权属于支配权
  • E.追认权属于形成权
答案解析
答案: A,D,E
答案解析:

选项B,物权属于绝对权;选项C,人格权属于对世权。


名师点睛

民事权利的分类

人身权(人格权和身份权)

支配权、绝对权、对世权、专属权

物权

支配权、绝对权、对世权、非专属权

债权

请求权、相对权、对人权、非专属权

知识产权

支配权、绝对权、对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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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王大海与张小美于2015年4月举办了婚礼(已办理婚姻登记)。婚后二人居住在由王大海父母在其婚前为其购买的婚房内,房屋登记在王大海名下。2015年6月,王大海为出租,用其个人工资、奖金等所得50万元在当地购置一套公寓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2016年12月,王大海父亲将一套房产赠与王大海,并在赠与合同上明确注明:房屋仅赠与王大海一人。

王大海十分喜爱小孩,因二人结婚多年一直未生育子女,故打算通过人工授精的方式生育子女,不久后张小美在人工授精后怀孕了。张小美怀孕不久后,王大海在一次体检中发现自己身患重病。2024年10月1日,王大海母亲李某代王大海书写遗嘱一份,因孩子尚未出生,王大海在遗嘱中写明其婚前购置的房产由其母亲继承。王大海在该遗嘱上签字,见证人王海燕(王大海姐姐)在该遗嘱上签字并捺印。

2025年5月10日王大海去世,2025年6月1日张小美生下与王大海的孩子。

2025年7月,因遗产继承问题,张小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遗嘱无效,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法院审理查明:

(1)王大海与张小美对婚前和婚后财产归属无书面约定。

(2)王大海与张小美共有银行存款200万元(其中:10万元是2016年王大海因车祸受伤获得的赔偿金)、公寓房所得租金30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选项A、B,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此产生的收益,也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选项C,婚房为王大海父母在其婚前为其购买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选项D,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选项E,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要求2]
答案解析:选项B、E,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要求3]
答案解析:选项C,王大海所立遗嘱由继承人见证,继承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其所见证的遗嘱无效;选项D,本案中,遗嘱无效,则适用法定继承。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要求4]
答案解析:

选项A,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选项B,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非婚生子女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选项C,继兄弟姐妹之间相互继承了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

选项D,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选项E,被收养人与其亲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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