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于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1)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2)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且没有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的。
名师点睛
注销税务登记
适用范围 |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的; (2)纳税人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3)纳税人发生的其他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情况 | ||
时限要求 | 先税务,后市场监管部门; 【提示】具体流程: 首先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清税完毕后,税务机关出具《清税证明》,纳税人再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 | ||
简易注销 | 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于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 (1)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2)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且没有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的 | ||
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非承诺制)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1)未办理过涉税事宜,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的; (2)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企业,管理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申请税务注销的,税务部门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 ||
“承诺制”容缺办理 | 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纳税人仍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相关材料并办结相关事项 | ||
容缺条件 | (1)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含代开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的。 (2)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 ①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②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③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④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⑤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 ||

拓展练习


税收保全措施包括税务机关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存款;扣押、查封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名师点睛
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
项目 | 税收保全 | 强制执行 |
适用对象 |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 |
适用情形 | 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而纳税人拒绝提供或无力提供纳税担保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 |
审批权限 | 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 |
具体措施 | (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 (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
人权 |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 |
注意事项 | 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 告诫在先原则 |

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当于完成专业税务顾问(选项C)、税务合规计划(选项D)、涉税鉴证(选项E)、纳税情况审查业务的次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
名师点睛
业务信息采集
业务信息采集 | 四项业务 | 次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 专业税务顾问、税务合规计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业务 【提示】三所从事+三师签字 |
其他业务 | 完成涉税服务业务之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服务信息 | ||
年度报告 | 每年3月31日前,以年度报告形式,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报送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总体情况 |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1)破产企业或其管理人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中,已依法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纠正相关纳税信用失信行为的。
(2)因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3)由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纳税信用关联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申请前连续6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4)因其他失信行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5)因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本年度纳税信用保留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或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6)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选项A、E)
(7)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补缴的。
(8)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选项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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