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甲公司是 A 市一家从事旅游服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 B 级,2023 年 7 月发生如下业务:(1)取得旅游费收入共计 720 万元,其中向境外旅游公司支付境外旅游费 65 万元,向境内其他单位支付旅游交通费 50 万元,住宿费 25 万元,门票费 18 万元,签证费 2 万元。支付本单位导游餐饮住宿费共计 3.2 万元,旅游公司选择按照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销售额,并开具普通发票。(2)销售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客运汽车 6 辆,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 25.75 万元。(3)以预收货款的方式销售文化衫等货物,收到款项 10 万元,货物尚未发出;向一般纳税人企业采购文化衫 1 万件,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 25 万元,产品已全部入库,取得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金额 2.18 万元。因仓库保管员疏忽,导致其中 0.1 万件文化衫失窃。(4)取得注明本公司员工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载明机票价格 1.5 万元,燃油费 0.25 万元,机场建设基金 0.2 万元。(5)购进汽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 20 万元,其中 90% 用于公司运送旅客,10%用于公司接送员工上下班;购进矿泉水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 3 万元,其中70% 提供给公司运送的旅客,30% 用于公司集体福利。(6)主管税务机关检查发现甲公司在当年 1 月认证抵扣了一张异常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税额 0.5 万元,相关税务通知书已送达甲公司。(7)将一处位于市中心的房产外墙广告位长期出租,一次性收取全部租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 7 万元。(8)甲企业提供旅游娱乐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为 90%,上期期末加计抵减余额为 0 元。(其他相关资料:甲公司旅游服务选择差额计税,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要求1]计算业务(1)的销项税额。
[要求2]

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要求3]

计算业务(3)中甲公司应当确认的销项税额。

[要求4]

计算业务(3)中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要求5]

计算业务(4)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要求6]

计算业务(5)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要求7]

甲公司应当如何正确处置业务(6)中相关情况,请简要说明。

[要求8]

计算业务(7)的销项税额

[要求9]

计算甲公司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要求10]

计算甲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要求11]

计算甲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本题来源:《税法》考前模拟测试(23学员)(二)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业务(1)销项税额 =[720-(65+50+25+18+2)]÷(1+6%)×6%=31.7(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业务(2)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25.75÷(1+3%)×2%=0.5(万元)

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适用简易办法依照 3% 征收率减按 2% 征收增值税。

[要求3]
答案解析:

业务(3)中甲公司应当确认的销项税额为 0 元。

注: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要求4]
答案解析:

 业务(3) 中甲公司应当确认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25×13%+2.18÷(1+9%)

×9%]×(1-0.1)÷1×100%=3.09(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业务(4)中甲公司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1.5+0.25)÷(1+9%)×9%=0.14(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业务(5)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20×90%×13%+3×70%×13%=2.61(万元)
[要求7]
答案解析:甲公司应当在 2023 年 7 月转出进项税额 0.5 万元,甲公司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
[要求8]
答案解析:业务(7)的销项税额 =7×9%=0.63(万元)
[要求9]
答案解析:甲公司当月可抵扣进项 =3.09+0.14+2.61-0.5=5.34(万元)
[要求10]
答案解析:

销项税额合计 =31.7+0.63=32.33(万元)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5.34 万元。

一般计税方法下抵减前的应纳税额 =32.33-5.34=26.99(万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5.34×10%=0.53(万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应纳税额中抵减。  甲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26.99-0.53+0.5=26.96(万元)

注: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0% 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 50% 的纳税人。旅游娱乐服务属于生活服务,甲公司提供旅游娱乐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为 90%,超过 50%,符合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的条件。

[要求11]
答案解析:

甲公司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6.96×(7%+3%+2%)=3.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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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非居民企业因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准确计算并据实申报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采取规定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能够正常核算成本费用,但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的非居民企业,按成本费用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该企业2022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成本费用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税率=2300÷(1-10%)×10%×25%=63.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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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的表述中,符合税法规定的是( )。
  • A.耕地占用税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 B.占用耕地的个人纳税人应在其户籍所在地缴纳耕地占用税
  • C.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通知书的次日
  • D.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其实际占用耕地的当日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耕地占用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选项A不当选:纳税人占用耕地,应当在耕地所在地申报纳税,选项B不当选;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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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自身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保密,选项A、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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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2022 年 8 月,甲市某烟草公司向乙县某烟叶种植户收购一批烟叶,支付收购价款 120 万元、价外补贴 15 万元。烟草公司计划用该批烟叶生产甲类卷烟,并于购买当月领用。下列表述中,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有( )。
  • A.烟叶税纳税义务人为烟叶种植户
  • B.烟叶税纳税义务人应纳烟叶税额为 27 万元
  • C.烟草公司收购的该批烟叶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16.2 万元
  • D.烟叶税纳税义务人应向甲市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烟叶税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烟草公司作为收购单位,是烟叶税的纳税义务人,选项A 当选;应纳烟叶税=120×(1+10%)×20%=26.4(万元),选项 B 当选;烟草公司收购的该批烟叶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烟叶收购价款 + 实际支付的价外费用+ 烟叶税应纳税额)×(9%+1%)=(120+15+26.4)×10%=16.14(万元),选项 C 当选;纳税义务人应当向烟叶收购地(乙县)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烟叶税,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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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业务(1)应缴纳的关税 =(50+4)×(1+3‰)×10%=5.42(万元)

业务(1)应缴纳的增值税 =[(50+4)×(1+3‰)×(1+10%)]÷(1-30%)×13%=11.06(万元)

业务(1)应缴纳的消费税 =[(50+4)×(1+3 ‰)×(1+10%)]÷(1-30%)×30%=25.53(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700×10000÷200÷250=140(元 / 条)

140 元/ 条> 70 元 / 条,该卷烟属于甲类卷烟。

业务(2)应缴纳消费税 =(700×56%+200×150÷10000)×60%=237(万元)

注: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合同约定当月收款 60%,因此仅对该批卷烟的 60% 部分计征消费税。

[要求3]
答案解析:

业务(3)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2.5×100×56%+100×150÷10000=141.5(万元)

业务(3)应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141.5×(7%+3%+2%)=16.98(万元)

注: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要求4]
答案解析:

应当缴纳消费税。

理由: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本题中,受托方计税价格 =2.5×100×50%=125(万元),受托方计税价格 125 万元小于销售额 180 万元,不属于直接出售,应申报缴纳消费税。

业务(4)应缴纳的消费税 =180×56%+50×150÷10000-141.5×50%=30.8(万元)

注: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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