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B当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章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选项C、D当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向其他股东转让,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有限制的,其转让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也就是说,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之间的内部转让和股东对外转让作出与法律不同的规定。
公司一般情况下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款、担保以及其他财务资助,但董事会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决定提供财务资助。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决定提供财务资助应当满足的条件有( )。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款、担保以及其他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为公司利益选项A当选,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选项B当选;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选项C当选;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选项 D当选。
选项A、B当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但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以一次性全部转让。
选项C当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选项D当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导致股份变动的不受比例限制。
甲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其拟与乙公司合并的事项。投票之前,甲公司股东王某、李某和张某均表示异议。之后,王某对该合并决议投了反对票,李某投了弃权票,张某投了赞成票。该项决议通过后,三人均请求甲公司收购其股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三人行权主张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对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选项B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