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2025年5月15日,某股份有限公司依股东会决议收购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公司职工股权激励。该公司现有已发行股份总额8000万股。下列关于该公司收购本公司部分股份激励职工的表述中,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
  • A.公司可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400万股
  • B.公司可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800万股
  • C.公司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应在2027年5月15日之前转让给职工
  • D.公司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应在2026年5月15日之前转让给职工
本题来源:第六节 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本题中,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为8000万股,则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800(8000*10%=800)万股。选项B当选、选项A不当选。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3年内转让给职工或者注销,选项C、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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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款、担保以及其他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为公司利益选项A当选,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选项B当选;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选项C当选;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选项 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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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其拟与乙公司合并的事项。投票之前,甲公司股东王某、李某和张某均表示异议。之后,王某对该合并决议投了反对票,李某投了弃权票,张某投了赞成票。该项决议通过后,三人均请求甲公司收购其股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三人行权主张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

    王某、李某和张某均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 B.

    王某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李某、张某不享有该权利

  • C.

    王某和李某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张某不享有该权利

  • D.

    王某、李某和张某皆无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对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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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权的标的。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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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 A.甲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 B.乙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
  • C.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份,应当至少提前3日通知公司
  • D.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选项A、B当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章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选项C、D当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向其他股东转让,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有限制的,其转让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也就是说,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之间的内部转让和股东对外转让作出与法律不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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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对于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转让股份的数量的计算,以上年年末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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