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本题表述正确。

拓展练习


选项A当选: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属于股东会职权。
选项B当选: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选项C不当选: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属于董事会职权。
选项D当选: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属于股东会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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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的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制订下列方案(决定权属于股东会):
①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②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③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4)决定或制定下列事项:
①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②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③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④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选项A、C当选: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选项A大于1/10,选项C大于1/3。
选项B不当选: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应当及时召开临时股东会,但本题中甲是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此类规定。
选项D不当选:应该由监事会提议召开,而不是2名监事提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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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
| 定期会议 | 章程规定 | 年会:每年召开 1 次; 上市公司:上年度结束后 6 个月内举行 |
| 临时会议 | (1)代表 1/10 以上表决 权的股东提议; (2)1/3 以上的董事提议; (3)监事会提议 通知:约定→提前 15 日 | 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 (1)董事人数不足 3 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 1/3 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 以上股份的股东请 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通知:提前 15 日 |

选项C属于可撤销的情形,不当选。选项D属于无效的情形,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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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决议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形对比总结:
事项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 违反公司章程 |
决议内容 | 无效 | 可撤销 |
召集程序、表决方式 | 可撤销 | 可撤销 |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不成立:
①未开会:未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
②未表决: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
③出席不够: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
④表决不够:同意决议事项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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