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周某取得的年度综合所得如何缴纳税款?
周某取得的年终奖如何缴纳税款?

答案解析
可以扣除。(1分)
注: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本题中,周某年金个人缴费部分扣除限额=10000×4%=400(元),实际支付金额未超过限额,故可以扣除。
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12-60000-3000×12-1000×12-400×12)×3%=936(元)。(2分)
全年一次性奖金按12个月分摊后,每月的奖金=50000÷12=4166.67(元),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
该笔年终奖应纳税额=50000×10%-210=4790(元)。(2分)

拓展练习
【答案】A
【解析】兼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注意: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无论是专用于还是兼用于上述不允许抵扣项目,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选项B不当选;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等改变所有权的行为,应视同销售,其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选项C、D不当选。

【答案】A
【解析】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应在B市预缴税款=100000÷(1+9%)×3%=2752.29(元)。

【答案】D
【解析】非居民个人取得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可分为: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选项D当选。

会计利润总额=3000+20-1900-252-390-18-22=438(万元)。(1分)
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所得额20万元。(1分)
业务招待费应调增所得额=28-15=13(万元)。
28×60%=16.8(万元)>3000×5‰=15(万元)。
研发费用按照100%加计扣除。
所以新产品研发费用应调减所得额=148×100%=148(万元)。
所以事项(3)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48-13=135(万元)。(1分)
利息费用支出应调增所得额=18-200×6%=6(万元)。(1分)
工会经费应调增所得额=4-200×2%=0(万元)。
职工福利费应调增所得额=35-200×14%=7(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200×8=16(万元),职工教育经费实际发生额小于扣除限额,不用作纳税调整。
所以事项(5)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万元。(1分)

业务(1)的销项税额=545÷(1+9%)×9%=45(万元)(1分)
业务(2)不需要缴纳增值税。(2分)
理由: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
业务(3)不需要缴纳增值税。(2分)
理由: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应视同销售,照章缴纳增值税,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业务(4)的销项税额=5×13%=0.65(万元)(1分)
业务(5)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1.05÷(1+5%)×5%=0.05(万元)(1分)
业务(6)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60×15%=9(万元)
业务(6)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60+9)÷(1-25%)×25%=23(万元)
业务(6)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60+9+23)×13%=11.96(万元)(1.5分)
业务(7)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理由:购进贷款服务,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分)
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0.05+11.96+1.3-0.26=13.05(万元)(1分)
当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2.6×5%=1.63(万元)
当月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32.6×3%=0.98(万元)
当月应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32.6×2%=0.65(万元)(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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