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答案】A
【解析】兼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注意: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无论是专用于还是兼用于上述不允许抵扣项目,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选项B不当选;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等改变所有权的行为,应视同销售,其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选项C、D不当选。

拓展练习
【答案】D
【解析】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选项D当选。

【答案】A
【解析】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应在B市预缴税款=100000÷(1+9%)×3%=2752.29(元)。

【答案】B
【解析】暂时进境或者暂时出境的货样,在进境或者出境时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其他担保的,可以暂不缴纳关税,并应当自进境或者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选项B当选。

【答案】AC
【解析】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属于法定免税范围,不包括外国企业的无偿援助,选项B不当选;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属于法定免税范围,不包括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选项D不当选。

业务(1)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额=(650×56%+180×150÷10000)×70%+380×56%+80×150÷10000=470.69(万元)。
注: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消费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1分)
进口烟丝的组成计税价格=(300+8)×(1+10%)÷(1-30%)=484(万元)。
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484×30%=145.2(万元)。
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484×13%=62.92(万元)。
业务(2)当月合计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额=145.2+62.92=208.12(万元)。(1分)
业务(3)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额=900×56%+200×150÷10000=507(万元)。
注: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1分)
业务(4)中将外购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可以按照生产领用量抵扣外购烟丝已纳的消费税。
当月甲厂国内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额=470.69+507-165×30%×80%=938.09(万元)。(1分)
①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提货时受托方没有按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要补缴税款。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补缴。
乙厂应补缴的消费税=(95+20)÷(1-30%)×30%=49.29(万元)。
②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受托方未按照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受托方为个人的除外),对受托方处以应代收代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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