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 年 10 月 15 日,甲公司因陷入财务困境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此前一周,甲公司职工李某被拖欠多月工资,迳行向人民法院提出针对甲公司的破产申请。 2020 年 11 月 10 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甲公司破产案件,并采用竞争方式确定 A 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同时确定 B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的接替人选。 甲公司曾于 2016 年 9 月 1 日聘用 A 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其财务顾问,聘期 1 年。 管理人在清理债务人财产过程中发现:
(1)甲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提前向乙公司清偿债务 100 万元,该笔债务本应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到期。
(2)甲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向丙公司订购了一套生产设备,约定货到付款。丙公司于 11 月 9 日向甲公司发出该设备。在货物运送途中,丙公司 于 11 月 12 日得知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案件,向承运人及管理人要求将设备运回,但未能实现。该设备于 11 月 13 日到达管理人。
(3)甲公司章程记载其股东王某应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前向公司缴清价值 50万元的实物出资。王某已向公司交付一批价值 35 万元的机械设备以履行出资义务。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要求王某补缴剩余 15 万元出资,王某以其出资期限尚未届满为由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A公司向 B 公司购买一批货物,为支付货款,A 公司向 B 公司 签发一张以甲银行为承兑人的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并在买卖合同中约定:“A 公 司向 B 公司签发的汇票不得转让”。甲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上签章。B 公司收到汇票后,为支付装修款将其背书转让给 C 公司,并在汇票上注明“不得转让”。C 公司为支付房租租金,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 D 公司。D 公司又将该汇 票背书转让给 E 公司,用于购买货物。后 E 公司未向 D 公司交付约定质量的货物,构成违约。由于当地突发特大洪水,E 公司为捐款赈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 给红十字会。汇票到期后,红十字会向甲银行提示付款。甲银行以 A 公司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绝付款。红十字会遂向前手追索。D 公司以 E 公司违约为由拒绝向红十字会承担票据责任。A 公司和 B 公司均以汇票不得转让为由拒绝向红十字会承担票据责任。E 公司向红十字会承担责任后,向 D 公司追索。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