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情形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有(  )。
  • A.

    纳税人丢失的税控设备中已开具并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B.

    经税务总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C.

    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D.

    经税务总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涉嫌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选项 A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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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0年《税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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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在以成交价格估价方法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时,下列各项费用应计入完税价格的是(  )。
  • A.

    由买方负担的购货佣金 

  • B.

    在进口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的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 

  • C.

    在进口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的设备进口后发生的维修费 

  • D.

    在进口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的设备进口后发生的保修费用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由买方负担的购货佣金不计入关税完税价格,选项 A 不当选;在进口货物价款中单 独列明的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不计入关税完税价格,选项 B 不当选;在进口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的设备进口后发生的建设、安装、装配、维修或技术援助费用不计入关税完税价格,但是保修费用除外,选项 C 不当选、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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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务处理的表述中,符合税法规定的是(  )。
  • A.

    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应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 B.

    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准予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中扣 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 C.

    退还出口产品增值税时应同时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 D.

    海关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应同时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随增值税同时免征,选项 A 不当选;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选项 B 当选;城建税遵循“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原则,选项 C、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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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表述中,符合税法规定的有(  )。
  • A.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 B.

    纳税人因违反增值税、消费税规定而被加收的滞纳金,不得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 C.

    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在 50% 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 D.

    海关进口产品代征消费税时应同时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

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选项 A 当选;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等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选项 B 当选;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城 市维护建设税,选项 C 不当选;城市维护建设税款专款专用,所征税款用来保证城市公共事业和 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进口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在进口环节未享受我国市政利益,无需 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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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

居民个人王某在某省会城市工作,其两个子女分别就读于中学和小学。2023 年王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的收入及支出如下:

(1)全年领取扣除按规定比例缴纳的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后的工资共计 180000 元,单位已为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9480 元。

(2)在工作地所在城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每月支付房租 5000 元。年初将 其位于另一城市的自有住房出租,每月取得租金收入 4 500 元。 

(其他相关资料:以上专项附加扣除均由王某 100%扣除,王某当年并未向单位报送其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考虑出租房产涉及的其他税费。) 

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部分)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王某 2023 年出租房产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 500×(1-20%)×10%×12=4 320(元)

名师点睛 

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税率为 10%

[要求2]
答案解析:

王某可以享受 2023 年度专项附加扣除。0.5 分) 

王某应在 2024 3 1 日至 2024630 日内0.5 分),向其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 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0.5 分)

名师点睛 

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在次年 3 1 日至 6 30 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时申报扣除。

[要求3]
答案解析:

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180 000-60 000-2 000×2×12-1 500×12)=54 000(元) 

王某 2023 年度可申请的综合所得退税额 =9 480-(54 000×10%-2 520)=6 600(元)2 分)

[要求4]
答案解析:

可选择的办理渠道有:①网上税务局(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网站)0.5 分)。 

②邮寄0.5 分)

③办税服务厅0.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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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位于市区的某餐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 年 12 月经 营业务如下: 

(1)当月取得餐饮服务收入价税合计 848 万元,通过税控系统实际开票价款为 390 万元。 

(2)将一家经营不善的餐厅连同所有资产、负债和员工一并打包转让给某个体 工商户,取得转让对价 100 万元。 

(3)向居民张某租入一家门面房用于餐厅经营,合同约定每月租金为 3 万元, 租期为 12 个月,签约后已在本月一次性支付全额租金。 

(4)当月向消费者发行餐饮储值卡 3000 张,取得货币资金 300 万元;当月消费者使用储值卡购买了该餐饮企业委托外部工厂生产的点心礼盒,确认不含税收入 100 万元。 

(5)将其拥有的某上市公司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相关收入和成本情况如下:

(6)转让其拥有的一个餐饮品牌的连锁经营权,取得不含税收入 300 万元。 

(7)当月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 40 万元,其中包含:由于仓库管理员失职丢失的一批食品,进项税额为 3 万元;外购用于公司周年庆典的装饰用品,进项税额为 4 万元;外购用于发放给优秀奖员工的手机,进项税额为 2 万元。 

(8)该企业符合增值税加计抵减的条件,上期末加计抵减余额为 6 万元。(其他相关资料:租赁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 0.1%。)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业务(1)的销项税额 =848÷(1+6%)×6%=48(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1 分) 

理由: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不征收增值税。1 分)

[要求3]
答案解析:

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待遇。1 分) 

理由: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以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 10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1 分)

[要求4]
答案解析:

业务(3)餐饮企业应缴纳印花税 =3×12×0.1%×10 000=360(元)

[要求5]
答案解析:

业务(4)的销项税额 =100×13%=13(万元)

名师点睛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销售单用途卡或接受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时,货物销售方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本题中,餐饮企业销售 3 000 张餐饮储 值卡取得货币资金 300 万元,不缴纳增值税。消费者使用储值卡购买该餐饮企业的点心礼盒时, 餐饮企业应就确认的不含税收入 100 万元,适用销售普通货物 13% 税率,缴纳增值税。

[要求6]
答案解析:

业务(5)销项税额 =(10-6.82)×500 000÷(1+6%)×6%÷10 000=9(万元)

名师点睛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以“按照规定确定的买入价”与“单位取得限售股的实际成本价”二者作为买入价计算缴纳增值税。本题中以 IPO 发行价确定的买入价 6.82 元 / 股>实际成本价 1.2元 / 股,应以 IPO 发行价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要求7]
答案解析:

业务(6)销项税额 =300×6%=18(万元)

[要求8]
答案解析:

当期可以加计抵减的进项税额 =(40-3-2)×10%=3.5(万元)

名师点睛 

公司周年庆典是生产经营的重要活动,外购装饰用品用于公司周年庆典,不属于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范畴,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自 2023 1 1 日至 2023 12 31 日,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按照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0% 抵减应纳税额。

[要求9]
答案解析:

抵减前应纳税额=(48+13+9+18)-(40-3-2)=53(万元) 

当期应缴纳增值税 =53-3.5-6=43.5(万元)2 分)

[要求10]
答案解析:

当期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43.5×7%=3.045(万元)1 分) 

当期应缴纳教育费附加 =43.5×3%=1.305(万元)1 分) 

当期应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43.5×2%=0.87(万元)1 分) 

或者:当期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 =43.5×(7%+3%+2%)= 5.22(万元)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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