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下列因素不利于对申请人“受益所有人”身份的判定:(1)申请人有义务在收到所得的 12 个月内将所得的 50% 以上支付给第三国(地区)居民。(2)申请人从事的经营活动不构成实质性经营活动。(3)缔约对方国家(地区)对有关所得不征税或免税,或虽征税但实际税率极低(选项 B 当选)。(4)在利息据以产生和支付的贷款合同之外,存在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在数额、利率和签订时间等方面相近的其他贷款或存款合同。(5)在特许权使 用费据以产生和支付的版权、专利、技术等使用权转让合同之外,存在申请人与第三人之间在有 关版权、专利、技术等的使用权或所有权方面的转让合同。


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国债利息、储蓄存款利息以及买卖股票价差收入, 在国债利息收入、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收入以及个人买卖股票价差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前, 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 A、C、D 不当选;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企业债券差价收入,应按税法规定对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基金在分配时依法代扣代缴,选项 B 当选。



小汽车生产企业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 6 月相关业务如下:
(1)以预收账款方式将 100 辆 A 型小汽车销售给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含税销售价格18万元 / 辆,已收到全款,约定月底交付全部车辆,实际交付 80 辆。
(2)将10辆A型燃油小汽车奖励给“生产先进个人”,该小汽车当月平均不含税销售价格19万元 / 辆,最高不含税销售价格 23 万元 / 辆。
(3)委托具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出口 A 型小汽车 150 辆,海关审定的实际 离岸价格 18.5 万元 / 辆。
(4)1 月份销售的 50 辆 B 型小汽车因故障被经销商退回,不含税销售价格 25 万元 / 辆。
(其他相关资料:A 型小汽车消费税税率 3%,B 型小汽车消费税税率 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业务(1)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18×80×3%=43.2(万元)
名师点睛
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本题中,甲月底实际交付80辆小汽车,应当仅对该 80 辆小汽车计征消费税。
业务(2)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19×10×3%=5.7(万元)
名师点睛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凡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应当作视同销售处理。若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则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19 万元 / 辆)计算纳税;若无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则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不适用消费税退税政策(0.5 分),适用增值税退税政策(0.5 分)。
名师点睛
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依据其实际出口数量免征消费税,不予办理退还消费税。
能申请退还消费税。(0.5 分) 应退税款 =25×50×5%=62.5(万元)(0.5 分)
需要提供开具的红字增值税发票、退税证明等资料交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主管税务机关核对无误 后办理退税。(1 分)

某高档化妆品生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 6 月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共取得高档化妆品销售收入 300 万元、销项税额 39 万元,另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高档化妆品价税合计收入 22.6 万元;当月生产领用外购的已税高档化妆品 50 万元(不含增值税)作为原料生产高档化妆品。由于各种原因未按期申报缴纳 6 月份的消费税税款,到 7 月 27 日经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并发出催缴通知书,限该公司在 3 日内申报缴纳。但该公司以资金困难为由,逾期仍未申报缴纳 6 月份的消费税税款。
(其他相关资料:该公司以一个月为消费税纳税期,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 1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该公司 6 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300+22.6÷(1+13%)]×15%-50×15%=40.5(万元)
名师点睛
外购已缴纳消费税的高档化妆品连续生产高档化妆品,对连续生产的高档化妆品计税时,准予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外购高档化妆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①责令限期缴纳税款(1 分)。
②加收滞纳金,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1 分)。
①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为扣押银行存款或拍卖财产抵缴税款和滞纳金(1 分)。
②处不缴税款 50% 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1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