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的(用于加工生产汽油的 3000 吨),应当在移送环节缴纳资源税,无销售额时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认销售额。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10 吨)免征资源税。该企业当月应缴纳资源税 = 600×6%+3 000×(600÷2 000)×6%=90(万元),选项 C 当选。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由现行按中央 97%、地方 3% 的比例分享 全部调整为中央收入,选项 A 不当选;资源税中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选项 B 不当选;国内增值税中央政府分享 50%,地方政府分享 50%,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铁路建设基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为中央收入,选项 C 当选;企业所得税中,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原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中央与地方政府按 60% 与 40% 的比例分享,选项 D 不当选。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的行为征税,不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所取得的收入。选项 A 不当选、选项 B 当选。事业单位闲置房产对外出租以及不涉及产权转移的房屋抵押没有发生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转移,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 范围,选项 C、D 不当选。

一般来说,下列因素不利于对申请人“受益所有人”身份的判定:(1)申请人有义务在收到所得的 12 个月内将所得的 50% 以上支付给第三国(地区)居民。(2)申请人从事的经营活动不构成实质性经营活动。(3)缔约对方国家(地区)对有关所得不征税或免税,或虽征税但实际税率极低(选项 B 当选)。(4)在利息据以产生和支付的贷款合同之外,存在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在数额、利率和签订时间等方面相近的其他贷款或存款合同。(5)在特许权使 用费据以产生和支付的版权、专利、技术等使用权转让合同之外,存在申请人与第三人之间在有 关版权、专利、技术等的使用权或所有权方面的转让合同。

售卡企业销售单用途卡,售卡方可按照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 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 A 不当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项 B 当选;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 C 当选;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 D 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