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答案】C
【解析】工资薪金预扣预缴=(25000*12-60000-1500*12-2000*4)*20%-16920=25880(元)
劳务报酬预扣预缴=50000*80%*30%-2000=10000(元)
稿酬预扣预缴=(2500-800)*70%*20%=238(元)
合计预扣预缴=25880+10000+238=36118(元)

拓展练习
【答案】AD
【解析】选项AD:“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不分种类和取得情况,一律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课税;
选项BC:独生子女补贴和托儿补助费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

【答案】A
【解析】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缴纳的个体劳动者协会会费、摊位费等,按实际发生数扣除。

【答案】D
【解析】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5000*12+50000*80%+2500*80%*70%-60000-1500*12-2000*4=255400(元)
所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55400*20%-16920=34160(元).

【答案】D
【解析】2023年王某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00+12-6-2.4=203.6(万元)。
个体工商户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所以减征个人所得税=[200×35%-6.55]×50%=31.725(万元)
所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3.6×35%-6.55-31.725=32.99(万元)

【答案】C
【解析】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4.5×60%=2.7(万元)>业务招待费限额2=500×5‰=2.5(万元),所以按照2.5万元税前扣除。
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0-420+(4.5-2.5)-6=76(万元)。所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6×35%-6.55]×50%=10.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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