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章 个人所得税法(专题一-专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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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
【答案】AD
【解析】选项AD:“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不分种类和取得情况,一律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课税;
选项BC:独生子女补贴和托儿补助费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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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答案】ACD
【解析】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A当选;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与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需要按“偶然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选项B不当选;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C当选;企业向购买手机的消费者赠送话费,该赠品与企业销售直接挂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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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答案】B
【解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2000)×(1-20%)×70%×10%-210=1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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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答案】D
【解析】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5000*12+50000*80%+2500*80%*70%-60000-1500*12-2000*4=255400(元)
所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55400*20%-16920=34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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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答案】C
【解析】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4.5×60%=2.7(万元)>业务招待费限额2=500×5‰=2.5(万元),所以按照2.5万元税前扣除。
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0-420+(4.5-2.5)-6=76(万元)。所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6×35%-6.55]×50%=10.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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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答案】A
【解析】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30000×(1-20%)×(1-25%)-5000=13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13000×3%=3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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