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答案】A
【解析】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30000×(1-20%)×(1-25%)-5000=13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13000×3%=390(元)。

拓展练习
【答案】C
【解析】选项A,按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不当选;选项B,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不当选;选项C,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当选;选项D,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不当选。

【答案】ACD
【解析】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A当选;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与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需要按“偶然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选项B不当选;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C当选;企业向购买手机的消费者赠送话费,该赠品与企业销售直接挂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D当选。

【答案】ACD
【解析】选项B,个人独资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不并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ABCD
【解析】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原值,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①有价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②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③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④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⑤其他财产,参照以上方法确定。
选项A、B、C、D均当选。

【答案】D
【解析】2023年王某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00+12-6-2.4=203.6(万元)。
个体工商户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所以减征个人所得税=[200×35%-6.55]×50%=31.725(万元)
所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3.6×35%-6.55-31.725=32.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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