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知识点】专项扣除
专项扣除,包括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选项 A)。选项 B、C、D 属于专项附加扣除。

拓展练习
【知识点】法律、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为实施宪法和法律而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通常冠以条例、办法、规定等名称,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选项B、C属于法律,选项D属于部门规章。

【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
选项 A、B、C、D 均属于免税收入。选项 A,国债利息收入免税;选项 B、C,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选项 D,非营利性组织取得的符合条件的收入,比如红十字会取得的捐赠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知识点】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标准,划分为法律事件、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人的生老病死(选项 A、C)、自然灾害(选项 B)等,是当事人无法控制、无法预见的事件,属于法律事件中的绝对事件;签发支票(选项 D),属于法律关系主体(李某)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属于法律行为;因此 A、B、C、D 四个选项均属于法律事实。

【知识点】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

【知识点】旅游服务差额征税的计算
(1)甲旅游公司提供的旅游服务选择差额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2)提供旅游服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因此需要作价税分离;(3)当月提供旅游服务增值税销项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住宿费、交通费、门票费)÷(1+6%)×6%=(3 604 000-901 000-1 441 600 -720 800)÷(1+6%)×6%=30 600(元)。
【知识点】销项税额的计算
(1)纳税人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首先排除选项 C;(2)出售旅游纪念商品销售额 113 000 元和纪念商品包装费 13 560 元(价外费用)均为含税价格,需作价税分离,排除选项 B、D;(3)甲旅游公司出售旅游纪念商品增值税销项税额=(113 000+13 560)÷(1+13%)×13%=14 560(元)。
【增值税的纳税范围】
【解析】选项 A,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企业购进用于员工福利的餐饮服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选项 D,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购进办公用品进项税额的 20%不得抵扣,只有剩余的 3 120 元(3900×80%)才能抵扣,因此购进办公用品的进项税额 3 900 元不得“全额”抵扣。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解析】(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属于购进时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3% 征收率减按 2%征收增值税;(2)甲旅游公司出售小汽车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 73 542 元,需价税分离;(3)甲旅游公司出售小汽车应纳增值税税额=含税销售额 ÷(1+3%)×2%=73 542÷(1+3%)×2%=1 4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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