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答案】A
【解析】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在减免税期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甲企业2019年3月取得第一笔收入,至2021年转让时仍在免税期。乙企业2021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零。

拓展练习
【答案】B
【解析】①股份支付部分,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
被收购方甲公司获得的收购方乙公司股份应当以原股权计税基础确认,所以获取的乙公司股权计税基础为=800×7×90%=5040(万元)。
②乙公司现金购买部分(10%)相当于公允价值购买(720万元),以公允价值确定计税基础。
股份支付部分(90%)适用于特殊性税务处理,应以原股权计税基础计量=800×7×90%=5040(万元),所以乙公司取得的A企业股权计税基础=5040+720=5760(万元)。

【答案】D
【解析】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①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②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选项ABC免征企业所得税。

【答案】B
【解析】选项A不属于从直接投资的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红利,不能享受免税政策。选项C属于不征税收入。选项D,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转让证券投资基金取得的收入,正常征税。

【答案】BC
【解析】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选项B当选;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选项C当选。

【答案】ACD
【解析】居民企业总机构在每月或每季终了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上年度各省市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50%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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