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2021 年 8 月,张某、王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合 伙协议约定: (1)张某出资 100 万元;王某以一套房屋出资,作价 150 万元;李某以劳务出资 50 万元。 (2)张某执行企业事务,但只能决定 10 万元以下的合同。 (3)盈利与亏损按照各自出资比例享受或承担。 2022 年 3 月,张某的朋友刘某打算从商业银行借款 20 万元,请求张某为其提供担保。张某自行决定以甲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了担保。 2022 年 6 月,张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朱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为 15 万元。合同签订后, 甲企业认为该合同是张某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无效。朱某不知张某的权利限制情况,遂向法院起诉。王某、李某认为张某未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执行事务,决定撤销对张某的委托。 2022 年 8 月,王某因个人债务缠身,其债权人陈某决定直接代位王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被其他合伙人反对。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
(1)李某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2]
张某是否有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3]
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4]
王某、李某是否有权撤销对张某的委托?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5]
陈某是否可以代位行使王某的权利?若不能,王某应如何清偿其个人债务?简要说明理由。
本题来源:2024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4月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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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答:李某的出资符合规定。(1分)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1分)
[要求2]
答案解析:
张某无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1分)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题中,无特别约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2分)
[要求3]
答案解析:
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不成立。(1分)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张某虽只有 10 万元的权限资格,但是对外签订合同时,不得对抗善意的朱某。(1分)
[要求4]
答案解析:
王某、李某有权撤销对张某的委托。(1分)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本题中,合伙协议约定张某只能决定 10 万元以下的合同。但张某以甲企业的名义签订了价款 15 万元的买卖合同。因此,王某、李某有权撤销对张某的委托。(1分)
[要求5]
答案解析:
陈某不得代位行使王某的权利。(1分)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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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规范的种类。法律规范根据不同的分类依据,其中一类是授权性规范 与义务性规范。授权性规范是规定人们可以作出一定行为或者要求别人作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义务性规范要求人们必须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选项 A 不涉及权利义务,不属于授权性规范,也不属于义务性规范。选项 D 要求必须作出,选项 C 要求人们不作出某种行为, 故选项 C、D 都属于义务性规范。选项 B,公司股东出资后,按照章程授权规定,享有权利承担 对应义务,与“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同属于授权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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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关系的主体。选项 A:公民和法人要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备权利能力。选项 B:外国人也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选项 C: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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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处分行为是直接导致权利发生变动的法律行为。负担行为是使一方相对于他方承担 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行为,负担行为中的权利人可以享有要求履行的请求权,义务人的履行行为是请求权实现的重要前提,最常见的负担行为是合同行为,选项 C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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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拾得人享有费用返还请求权。(1)在遗失人发出悬赏广告时,归还遗失物的拾得人还享有悬赏广告所允诺的报酬请求权,选项A不当选。(2)丙直接从乙手中购买手机(而非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无权要求甲支付购买手机的费用,选项B不当选。(3)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1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选项C不当选,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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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解析】(1)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有:①不可抗力;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选项 A 当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选项 C 当选)、丧失代理权;③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④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⑤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2)选项 B、D 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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