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拓展练习


答案:甲乙之间属于按份共有形式。(1分)
根据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 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2分)
答案:有权。(1分)
根据规定,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甲是共有物的共有人,丙有权 要求甲支付修理费。(2分)
答案:不需经甲同意(0.5分)
根据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1分)
乙有权请求甲承担 20%的修理费。(0.5分)
根据规定,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 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题目中甲乙是按份共有,甲的份额是 20%,应当承担 20%的修理费(1分)
答案:甲的理由不成立。(1分)
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份额,无需其他共有人同意;其他按份共有人以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仅请求撤销共有份额 转让合同或者认定该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2分)

答:甲、乙的理由不成立(1分)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参与选择承办本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1分)
答:该提议能够通过。(1分)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法律也没有特别规定时,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在 本题中,合伙协议对该事项未约定表决办法,法律也没有特别规定,丙、丁、戊三人同意, 票数过半数,故丁的提议可以通过。(1分)
答:甲、乙、丙的主张不成立。(1分)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站在 A 企业的角度,戊是有限合伙人,在合伙协议未约定的情况下,戊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2分)
答:庚不能以其对戊的债权抵销所欠 A 企业的债务。(1分)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1分)
答:戊的出质行为有效。(1分)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1分)
答:庚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戊在 A 企业中的财产份额。(1分)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当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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