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作为关联交易的公平成交价格的方法是(  )。
  • A.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 B.再销售价格法
  • C.成本加成法
  • D.交易净利润法
本题来源:第十二章 奇兵制胜(章节练习)(2024)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是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作为关联交易的公平成交价格,可以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关联交易,选项 A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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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双重居民身份下最终居民身份的判定,《中新协定》规定了确定标准,按照先后顺序,最后选择的是(  )。
  • A.永久性住所
  • B.国籍
  • C.习惯性居处
  • D.重要利益中心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为了解决双重居民身份下最终居民身份的归属,《中新协定》规定了以下确定标准:(1)永久性住所;(2)重要利益中心;(3)习惯性居处;(4)国籍。需特别注意的是,这些标准的使用是有先后顺序的,只有当使用前一标准无法解决问题时,才使用后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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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甲企业与乙企业的下列情形中,不视为有关联关系的是(  )。
  • A.甲企业直接持有乙企业 30% 的股份
  • B.同受丙企业控制的甲企业和乙企业
  • C.甲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乙企业的股份总和达到 25%
  • D.甲企业和乙企业直接或间接同为丙企业所持有的股份达到 10%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 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 25% 以上的,可以视为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构成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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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与执行经过的阶段包括(  )。
  • A.预备会谈
  • B.分析评估
  • C.正式申请
  • D.实地调查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与执行经过预备会谈、谈签意向、分析评估、正式申请、协商签署和监控执行六个阶段,不包括实地调查,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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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缔约国一方居民因在缔约国另一方从事受雇的活动取得的报酬,同时具备以下(  )条件的,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
  • A.该项报酬由并非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雇主支付或代表该雇主支付
  • B.该项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
  • C.该项报酬由雇主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
  • D.收款人在任何 12 个月中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 183 天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缔约国一方居民因在缔约国另一方从事受雇的活动取得的报酬,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1)收款人在任何 12 个月中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 183 天(选项 D);(2)该项报酬由并非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雇主支付或代表该雇主支付(选项 A);(3)该项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选项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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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甲公司为未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2019 年发生的与我国境内企业相关的部分业务如下:

(1)1 月 20 日,向我国境内乙公司投资 2 000 万元,持有乙公司 10% 的股权。

(2)3 月 15 日,委托我国境内丙公司,为其一项境外工程项目提供工程监理服务,合同注明价款为人民币 80 万元。

(3)6 月 20 日,为乙公司的一笔借贷资金提供担保服务,该笔借贷资金占乙公司全部借贷资金的 20%,取得不含增值税担保费收入 20 万元(该笔借贷资金来自于非金融机构)。

(4)12 月 30 日,乙公司按持股比例向甲公司分派股息 10 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假设 1 美元折合人民币 7 元,甲公司在中国境内无常设机构,不考虑税收协定因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甲公司和乙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理由: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 25% 的规定比例,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 50% 以上,或者一方全部借贷资金总额的 10% 以上由另一方担保的,双方构成关联关系(与独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或者担保除外)。甲公司为乙公司的一笔借贷资金提供担保服务,该笔借贷资金占乙公司全部借贷资金的 20%。因此,甲公司和乙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要求2]
答案解析: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理由:境内单位提供的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免征增值税。

[要求3]
答案解析:

不需要进行税务备案。

理由: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 5 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 5 万美元)的外汇资金,除无须进行税务备案的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

5 万美元= 5×7 = 35(万元人民币),乙公司支付的担保费 20 万元低于 35 万元,也就是低于 5 万美元,所以不需要进行税务备案。

[要求4]
答案解析:应代扣代缴的所得税= 10×10% = 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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