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王某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下列股息中,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
  • A.

    王某持有A上市公司的限售股,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

  • B.

    王某持有B上市公司股票时间3年,取得的股息红利

  • C.

    王某持有C上市公司股票时间1年,取得的股息红利

  • D.

    王某持有D上市公司股票时间1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

本题来源:0324 第五章2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

选项A,个人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选项B,个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超过1年的,取得的股息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C,个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超过1个月未超过1年(含1年)的,取得的股息红利,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选项D,个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未超过1个月(含1个月)的,取得的股息红利全额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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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个人所得中,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 A.

    张某受雇于律师王某,为王某个人工作而取得的所得

  • B.

    证券经纪人李某从证券公司取得佣金收入

  • C.

    张某是受平安保险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办保险业务的个体工商户,其取得的代办保险佣金收入

  • D.

    某大学教师周某,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翻译工作取得的收入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

选项C,按“经营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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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信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信补贴收入全额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 B.

    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 C.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 D.

    离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选项A,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选项D,离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 "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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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5 000/月)-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6800-5000-3400-3000)×3%=162(元),应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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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150000+3000×(1-20%)+5000×(1-20%)×70%-60000=95200(元);应纳税额=95200×10%-2520=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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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1)计算 10 月工资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时,应减除 1—9 月累计已预扣预缴的税额2250元,选项A未予减除,错误。(2)李某的儿子不足3岁,可以扣除2000元/月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李某每月偿还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还可以扣除1000元/月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选项B未减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错误。(3)按照规定由职工个人负担的“三险一金”属于专项扣除,可以减除,选项C未减除,错误。

[要求2]
答案解析:

1)稿酬所得,不论预扣预缴,还是年度汇算清缴,收入额必须“×70%”,选项 BC 错误;(2)在预扣预缴时,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 4000 元的,减除费用按 800 元计算,选项 A 正确,选项 D 错误。

[要求3]
答案解析:

1)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 1 万元的,应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得扣除购买彩票的支出,选项CD 错误;(2)个人通过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选项 A 正确,选项 B 错误。

[要求4]
答案解析:

1)选项 A: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2)选项 B: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送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不征收个人所得税。(3)选项 C: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对当事人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4)选项 D:对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转让境内某有限责任公司(属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照章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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