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30 000-5 000-4 500-2 000=18 500(元);韩某2023年1月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18 500×3%-0)-0-0=555(元)。"

拓展练习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选项A属于财产租赁所得。

个人出租住宅属于财产租赁所得。计算公式为:(1)每次(月)收入不足4 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20%;(2)每次(月)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20%。个人财产租赁所得适用比例税率20%,但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1-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20%)+稿酬所得×(1-20%)×70%。因此,谢某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126 800+6 000×(1-20%)-60 000-24 192]×10%-2 520=2 220.8(元)。"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包括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黄某将自己的专利技术许可给他人使用,取得的所得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选项A);稿酬所得(选项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选项C)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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