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0317 专题7:个人所得税(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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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其中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则张某上述业务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32 000×(1-20%)×30%-2 000=5 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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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1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金某2021年度在境内居住时间不足183天,为非居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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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可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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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税收规定。根据三个要素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被投资企业性质(上市/非上市公司)、股票类型(限售股/非限售股)、持股期限。(1)王某取得上市公司非限售股股息,持股期限为7个月(1个月<持股期限≤1年=,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王某取得的股息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9 000×50%×20%=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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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1)周某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5 000元,按4 000法则判定减除费用按20%计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5 000×(1-20%)=4 000(元);(2)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 000元的,适用20%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为0;(3)周某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5 000×(1-20%)×20%-0=800(元)。
[要求2]
答案解析: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工资、薪金所得以取得的收入为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50 000+5 000×(1-20%)-60 000]×10%-2 520=6 880(元)。
[要求3]
答案解析:选项A,本质上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需要消费者支付一定代价,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B,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C,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D,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要求4]
答案解析: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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