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0317 专题7:个人所得税(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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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税收规定。根据三个要素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被投资企业性质(上市/非上市公司)、股票类型(限售股/非限售股)、持股期限。(1)王某取得上市公司非限售股股息,持股期限为7个月(1个月<持股期限≤1年=,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王某取得的股息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9 000×50%×20%=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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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1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金某2021年度在境内居住时间不足183天,为非居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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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个人取得的审稿收入(非任职受雇),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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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月)收入超过4 000元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10%=(20 000-400-800)×(1-20%)×10%=1 5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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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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