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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0317 专题7:个人所得税(第五章)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下列项目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托儿补助费(选项B);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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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1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2021年下半年有184天,约翰离开15天,居住累计不满183天,所以为非居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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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1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金某2021年度在境内居住时间不足183天,为非居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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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在主要工作城市有住房,不能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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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其中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则张某上述业务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32 000×(1-20%)×30%-2 000=5 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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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每次(月)收入超过4 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20%(或10%),李某房屋出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5 000-100)×(1-20%)×10%=3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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