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禁止在生态保护区内进行房地产开发和经营,则该保护区内土地的最佳用途不可能是工业或商业用途的开发,选项A当选;某软件资产必须配合其他技术才能达到最佳用途,企业并不具备这些必要的技术,该限制是对特定主体的限制,而非对该软件资产本身的限制,因此企业仍应以该最佳用途估计公允价值,选项B不当选;写字楼与公寓属于不同类别的资产,企业不应以用于公寓出租作为写字楼的最佳用途,选项C不当选;通常情况下,企业对非金融资产的当前用途可视为最佳用途,除非市场因素或者其他因素表明市场参与者按照其他用途使用该非金融资产可以实现价值最大化,企业的土地目前用于工业用途的价值为600万元,用于建造住宅用途的价值为500(800-300)万元,小于目前用于工业用途的价值,因此建造住宅并非最佳用途,选项D不当选。

选项A不当选:日常活动是销售房地产的企业,由当期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应计入税金及附加,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选项B不当选:收到退回多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选项C不当选:房地产企业按照税法规定预缴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选项D当选:企业转让自用房地产,原房屋建筑物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原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产品市场价格发生波动导致产品减值,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不应调整2022年的财务报表,选项A当选;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符合持有待售类别的,应作为非调整事项,不应调整2022年的财务报表,选项B不当选;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被环保部门检查需要进行整改,由于2022年度已颁布的规定属于甲公司编制2022年报表时可以获得的相关信息,但甲公司未在2022年年末就预计整改支出计提预计负债,因此属于日后期间发现的前期差错,应该调整2022年财务报表确认预计负债,选项C不当选;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违反了长期借款协议,导致贷款人可随时要求清偿的负债,企业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签订了重新安排清偿计划协议,该项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仍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选项D不当选。

进行减值测试前,各资产的账面价值比例分别为:
厂房占比=3 000÷(3 000+2 000+4 000+1 000)=30%。
生产设备P占比=2 000÷(3 000+2 000+4 000+1 000)=20%。
生产设备Q占比=4 000÷(3 000+2 000+4 000+1 000)=40%。
专利技术占比=1 000÷(3 000+2 000+4 000+1 000)=10%。
厂房分摊的减值金额为750[(10 000-7 500)×30%]万元,大于厂房最多可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300(3 000-2 700)万元,因此,厂房应计提的减值准备为300万元。
生产设备Q分摊的减值金额为1 000[(10 000-7 500)×40%]万元,等于生产设备Q最多可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1 000(4 000-3 000)万元,因此,生产设备Q应计提的减值准备为1 000万元。
生产设备P分摊减值后的账面价值=2 000-(10 000-7 500)×20%=2 000-500=1 500(万元)。
专利技术分摊减值后的账面价值=1 000-(10 000-7 500)×10%=1 000-250=750(万元)。
厂房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450(750-300)万元需在生产设备P和专利技术之间进行二次分摊。
生产设备P应计提的减值准备=500+450×1 500÷(1 500+750)=800(万元)。
专利技术应计提的减值准备=250+450×750÷(1 500+750)=400(万元)。
计提减值后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厂房=3 000-300=2 700(万元)。
生产设备P=2 000-800=1 200(万元)。
生产设备Q=4 000-1 000=3 000(万元)。
专利技术=1 000-400=600(万元)。
①甲公司2022年5月31日停工改造前生产设备Q的账面价值=3 000-3 000÷4÷12×5=2 687.50(万元)。
②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a.开始技术改造,转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2 687.50
累计折旧(1 000+3 000÷4÷12×5)1 312.5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 000
贷:固定资产5 000
b.发生改造支出:
借:在建工程510
贷:银行存款510
c.报废旧部件:
借:营业外支出300
贷:在建工程300
d.完工结转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2 897.50
贷:在建工程2 897.50
①生产设备Q不应作为持有待售资产列报。
理由:虽然生产设备Q已签订出售协议,但尚处在更新改造中,不满足当前状况下可立即出售的条件,因此生产设备Q不应作为持有待售资产列报。
②厂房应当作为持有待售资产列报。
理由:厂房已签订出售协议,在常规时间内清空厂房不影响其符合可立即出售的条件,且预期能够于1年内完成出售,因此厂房应当作为持有待售资产列报。

①乙公司与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40 000
管理费用150
贷:银行存款40 150
②商誉=40 000-[55 000-(55 000-50 000)×25%]×60%=7 750(万元)。
①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自被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至2020年6月30日的金额=[55 000-(55 000-50 000)×25%+2 000+1 500-5 000÷10×1.50×(1-25%)]=56 687.50(万元)。
甲公司取得丙公司控制权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56 687.50×60%+7 750=41 762.50(万元)。
②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41 762.50
资本公积3 237.50
贷:银行存款45 000
①甲公司收购丙公司股权后,在甲公司2020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项目金额如下:
无形资产=5 000-5 000÷10×1.50=4 250(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5 000×25%-5 000÷10×1.50×25%=1 062.50(万元)。
少数股东权益=[55 000-(55 000-50 000)×25%+2 000+1 500-5 000÷10×1.50×(1-25%)]×40%=22 675(万元)。
②甲公司2020年1月至6月合并利润表中应包含丙公司2020年1月至6月的净利润,金额=1 500-5 000÷10×0.50×(1-25%)=1 312.50(万元)。
①甲公司2021年度个别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4×5×(10-1)×3÷(3×12)=15(万元),甲公司2022年度个别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4×5×(10-1-1)×(3+12)÷(3×12)+4×5×1×(3+3)÷(3×12)-15=55(万元)。
②丙公司2021年度个别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4×5×6×3÷(3×12)=10(万元),丙公司2022年度个别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4×5×6×(3+12)÷(3×12)+4×5×1×9÷(3×12)-10=45(万元)。
③丙公司2021年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1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
①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21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3 500÷50 000=0.07(元/股)。
②股票期权对每股收益不具有稀释性。
理由:假定可行权日为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 500万元,相比2020年度增长了15%,未达到2020年度的30%,即不满足业绩条件,无须考虑相关期权的稀释性影响。
①丙公司确认的租赁期为5年。
②丙公司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使用权资产(100×10+1 200×3.546 0)5 255.20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5 800-5 255.2)544.80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4 800
银行存款1 000
借:银行存款250
贷:使用权资产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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