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真题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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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B,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的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选项A、C、D,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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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选项C,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可理解为:企业因购买被投资方(分配股息、红利方)的股票而产生的股息、红利,是被投资方(分配股息、红利方)向投资方企业支付的投资回报,应当以被投资方(分配股息、红利方)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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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金某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 2021 年度在境内居住时间不足183天,为非居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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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1)周某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5 000元, 按4 000法则判定减除费用按20%计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5 000×(1-20%)=4 000(元);(2)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 000元的,适用20%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为 0;(3)周某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5 000×(1-20%)×20%-0=800(元)。
[要求2]
答案解析: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工资、薪金所得以取得的收入为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以减除 20% 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费用 6 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50 000+5 000×(1-20%)-60 000]×10%-2 520=6 880(元)。
[要求3]
答案解析:选项 A,本质上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需要消费者支付一定代价,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 B,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 1 万元以下(含 1 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 1 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 C,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 D,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要求4]
答案解析: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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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1)收入额=收入-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修缮费=3900-78=3822(元);每次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为800元;(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0%)=(3900-78-800)×10%=30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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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通过中间机构(如非营利性机构或县以上人民政府)进行的符合要求的公益性捐赠,准予扣除,即准予扣除的捐赠支出具有“间接性”,“直接”向某灾区小学的捐赠支出不予扣除;选项C,税收滞纳金,是由于个体工商户自身不及时履行纳税义务而承担的费用,不予扣除;选项D,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与生产经营无关,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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