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真题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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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可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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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汇算清缴),具体分析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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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选项D)、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可理解为“不确定金额的收入”。选项A、B、C,属于收入的货币形式(确定金额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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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业务招待费按照两个限额标准孰低扣除。限额①为发生额的60%:25×60%=15(万元);限额②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400×5‰=2(万元)。限额②<限额①,该个体工商户2021年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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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C,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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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2)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3)徐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16800-5000-3400-3000)×3%=1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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