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进项税额转出的处理。基于本题给出了“固定资产价值”和“进项税额”两个数据,可以从两个角度解题:(1)算出剩余固定资产价值后,再计算这部分固定资产转用于免税项目应转出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 × 适用税率= 100×80%×13% = 10.4(万元);(2)直接计算固定资产净值对应的进项税额部分,即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的进项税额 × 资产净值率= 13×80% = 10.4(万元)。

拓展练习
出租方将建筑物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发布广告,有别于提供创意广告设计的服务,前者按“现代服务——租赁服务——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后者按“现代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广告服务”缴纳增值税。

必须同时满足“提供方在境外”并“完全在境外发生或使用”两个条件,才“不属于”在 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选项 A,完全在“境内”发生,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选项 B,提供方在 境内,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选项 C,提供方在境内,且完全在“境内”发生,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 选项 D,满足“提供方在境外”并“完全在境外发生”两个条件,因此“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

本题考查视同销售货物的判断。视同销售货物可以分为三类: 1. 代销业务,无论是委托方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还是受托方销售代销货物,均需视同销售; 2.(非同一县市)异地移送; 3. 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 对于第三类视同销售货物的具体判断: (1)看来源: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选项 A)、个人消费、投资、分配、赠送,均需 视同销售,购进货物则要分情况讨论; (2)看用途:外购货物对外用于“投、分、送(选项 B)”,需要视同销售;外购货物对内用于集 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选项 D),无须视同销售,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若已抵扣作转出处理)。 选项 C,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不视同销售,进项税额可以正常抵扣。

本题考查视同销售货物的判断。选项 A、D,属于代销业 务(第一类),无论是委托方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还是受托方销售代销货物,均需视同销售;选项 B, 属于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第三类),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需要视同销售;选项 C,属 于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第三类),将购进的货物对外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需视同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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