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答案】B
【解析】本期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一致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5万元(25-20),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5÷25%=20(万元),本期计算应交所得税时纳税调减20万元,即甲公司20×3年应交所得税=(210-10+20-20)×25%=50(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25-20=5(万元),甲公司20×3年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50+5=55(万元)。或甲公司20×3年的所得税费用=(210-10+20)×25%=55(万元)。

拓展练习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资产、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会计处理时不予摊销,但计税时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摊销额允许税前扣除,使得其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存在差异,选项A错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其计税基础等于其历史成本(原值)减去按税法标准计提的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后的净额,选项B错误;企业预收收入产生的负债,其计税基础是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非应税收入的金额,选项C正确;企业因应支付职工工资而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因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部分在发生当期不允许税前扣除,在以后期间也不允许税前扣除(形成永久性差异),其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选项D错误。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应满足资产定义,所以并不是企业有多少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均可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以未来期间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进行确认,选项A错误;企业应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果未来期间(例如,5年内)不会产生应纳税所得额,则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选项B错误;资产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除有特殊情况外,应在满足条件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选项C正确;如果企业发生的某项交易或事项不是企业合并,并且该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该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选项D正确。

【答案】ACD
【解析】2020年甲公司该设备在会计上应计提折旧额=5100×2÷20=510(万元),2020年年末该设备账面价值=5100-510=4590(万元),选项A当选,选项B不当选;2020 年年末该设备在税法上应计提折旧额=(5100-100)÷20=250(万元),2020 年年末该设备计税基础=5100-250=4850(万元),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60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65万元,甲公司确认当期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所得税税率=(3000+260-0)×25%=815(万元),选项C、D当选。

(1)甲公司取得乙公司30%股权的初始投资成本为2000万元,取得股权,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7000×30%=2100(万元),大于初始投资成本,故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入账价值为21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7000×30%-2000)1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
(2)甲公司2021年应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1000-(3000-1000)÷10]×30%=240(万元),应确认其他综合收益金额=50×30%=15(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40
贷:投资收益 240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15
贷:其他综合收益 15
(3)甲公司不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理由:由于甲公司拟长期持有乙公司的股权,所以因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预计未来期间不会转回,因确认投资收益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逐期分回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免税(居民企业间的股息红利免税)因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份额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预计未来期间不会转回,所以均对未来期间所得税没有影响,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
(4)甲公司从政府取得2000万元资金用于开发新型节能环保建筑材料,但研究成果归政府所有,所以甲公司不应当按照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应按收入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000
贷:合同负债 2000
(5)甲公司办公楼竣工决算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该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日后根据最新情况发生变化,所以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进行处理,按照竣工决算的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入账的金额,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金额。固定资产2021年12月31日应列示的金额=68000-62000÷50=66760(万元)。
借:固定资产 6000
贷:在建工程 6000

资料(1),甲公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3800+500×20%+200×(1-25%)×20%=3930(万元),计税基础为取得时的初始投资成本3800万元,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30万元,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理由: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拟在长期持有的情况下,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将通过乙公司向甲公司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的方式消除,有关利润在分回甲公司时免税,不产生对未来期间的所得税影响,不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
资料(2),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600-600÷5×6÷12=540(万元),计税基础=540×200%=1080(万元),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40万元,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理由:如果企业发生的某项交易或事项不是企业合并,并且该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且该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在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应纳税所得额=5200(会计利润)-100(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400×100%(内部研究开发无形资产费用化加计扣除)-600÷5×6/12×100%(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按税法规定加计摊销)=4640(万元)
2023年甲公司应交所得税=4640×25%=1160(万元)
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 116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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