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扣工资以赔偿经济损失的规定。计算思路如下:(1)准予按当月工资的 20% 扣除=当月工资 ×20% = 6 000×20% = 1 200(元);(2)扣除后的剩余工资= 6 000 - 1 200 = 4 800(元);(3)将扣除后的剩余工资(4 800 元)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4 300 元)进行比较,二者较高者作为实际发放的工资,即实际发放 4 800 元。因此该公司每月从汪女士工资中扣除的最高限额=6 000 - 4 800 = 1 200(元)。

拓展练习
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只与“用工之日”有关,与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试用期满时间、发放第一笔工资的时间等均无关。王某于 3 月 15 日上岗工作,双方于当日建立劳动关系。

本题考查用人单位因未按时订立劳动合同而向劳动者支付 2 倍工资的计算,需注意补偿期限、工资基数和设问方式。(1)补偿期限:自用工之日起满 1 个月的次日(2020 年 7 月 1 日)至补订书面合同的前一日(2020 年 7 月 31 日),共 1 个月;(2)工资基数:郑某按月领取工资 3 000 元;(3)设问方式:本题所问为“补偿工资”,而非 2 倍工资总额,1 倍补偿工资= 1 个月 ×3 000 元=3 000(元)。

吴某累计工作已满 15 年,可以享受年休假 10 天,因为 4 月已享受带薪年休假 3 天,所以可享受剩余年休假的天数为 7 天。

选项 A,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终局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权力;选项 C,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项 D,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终局裁决有法定瑕疵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终局裁决的案件,享有起诉权的是“劳动者”,用人单位仅在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有法定瑕疵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撤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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