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企业应当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总额法)或冲减相关成本(净额法),选项 D 不当选。

总额法下,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报废等),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不再予以递延,选项A 当选;总额法下,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在收到当期确认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选项 B 当选;净额法下,企业先收到补助资金,再按照政府要求将补助资金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应将补助资金的金额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选项 C 当选;净额法下,因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所以退回时应当调整相关资产账面价值,选项 D 当选

甲公司取得的政府补贴款应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采用净额法核算时先将收到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购入资产时再按照补贴款金额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按冲减后的资产价值对相关资产计提折旧,不涉及“其他收益”科目,选项 A 当选、选项 B 不当选。甲公司的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1)2021 年 1 月 20 日,收到政府补贴款:
借:银行存款 120
贷:递延收益 120
(2)2021 年 2 月 20 日,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 300
贷:银行存款 300
借:递延收益 120
贷:固定资产 120
(3)自 2021 年 3 月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月末)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 3
贷:累计折旧 3
综上所述,甲公司因购入和使用该设备对 2021 年度营业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 -30 万元(-3×10),选项 C 当选;甲公司在 2021 年对该设备计提折旧的金额= 3×10 =30(万元),选项 D 不当选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企业应当将其进行分解,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企业应当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

甲公司收到的财政拨款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不论企业采用总额法核算还是净额法核算,都应将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选项 A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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