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采用总额法核算的情况下,如果企业先开始购建长期资产,再取得补助,则应当在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将递延收益分期计入损益。甲公司的会计分录如下:
(1)2019 年 12 月 31 日,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 420
贷:银行存款 420
(2)2020 年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 36
贷:累计折旧 36
(3)2021 年 1 月 1 日,收到政府补助资金:
借:银行存款 270
贷:递延收益 270
(4)2021 年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月末)计提折旧,同时分摊递延收益:
①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 3
贷:累计折旧 3
②在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分摊递延收益(月末):
借:递延收益 2.5
贷:其他收益 2.5
综上所述,2021年度甲公司应确认其他收益的金额=2.5×12=30(万元),选项C当选。

企业收到的先征后返的增值税税款、用于弥补企业遭受自然灾害的损失补助金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选项 A、D 不当选;企业获得的债务豁免不是直接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不属于政府补助,选项 B 不当选。

总额法下,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报废等),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不再予以递延,选项A 当选;总额法下,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在收到当期确认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选项 B 当选;净额法下,企业先收到补助资金,再按照政府要求将补助资金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应将补助资金的金额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选项 C 当选;净额法下,因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所以退回时应当调整相关资产账面价值,选项 D 当选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企业应当将其进行分解,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企业应当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企业应当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总额法)或冲减相关成本(净额法),选项 D 不当选。

企业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判断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对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能选用一种方法,同时,企业对该业务应当一贯地运用该方法,不得随意变更。企业对某些补助只能采用一种方法。例如,对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即征即退只能采用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本题表述正确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