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0年至2×23年,甲公司发生的与A专利技术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资料一:2×20年9月1日,甲公司开始自行研发A专利技术用于生产产品。2×20年9月1日至2×20年12月31日为研究阶段,耗用原材料20万元、支付研发人员薪酬30万元、计提研发专用设备折旧50万元。
资料二:2×21年1月1日,A专利技术研发活动进入开发阶段。至2×21年6月30日,耗用原材料30万元、支付研发人员薪酬40万元、计提研发专用设备折旧10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其他相关费用70万元,上述研发支出均满足资本化条件。2×21年7月1日,A专利技术研发成功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可使用年限为4年,净残值为零,按年采用直线法摊销。
资料三:2×21年12月31日,A专利技术出现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预计其可收回金额为200万元。经复核,剩余可使用年限为2年,净残值为零,仍按年采用直线法摊销。
资料四:2×23年1月1日,甲公司以70万元的价格将A专利技术对外出售,价款已收存银行。
其他资料:本题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以上涉及支付的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
要求(“研发支出”科目应写出必要的明细科目):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100
贷:原材料20
应付职工薪酬30
累计折旧50
借:管理费用100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100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240
贷:原材料30
应付职工薪酬40
累计折旧100
银行存款70
借:无形资产240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240
判断:A专利技术发生减值。2×21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前A专利技术的账面价值=240-240/4×6/12=210(万元),高于可收回金额200万元,因此A专利技术发生减值。
甲公司对A专利技术应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210-200=10(万元)。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10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0
甲公司2×22年A专利技术应确认的摊销金额=200/2=100(万元)。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100
贷:累计摊销100
甲公司2×23年1月1日对外出售A专利技术应确认的损益金额=70-(200-100)=-30(万元)。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70
累计摊销(240/4×6/12+100)13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0
资产处置损益30
贷:无形资产240

甲公司主营采购、销售和工程建造业务,2×22年年度财务报告于2×23年4月30日批准对外报出。注册会计师在2×23年日后期间对甲公司2×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发现如下问题:
资料一: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采购代理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按照乙公司的要求采购原材料,每吨收取手续费100万元。2×22年甲公司代乙公司采购了1吨原材料,采购价款1900万元,收取乙公司价款2000万元,甲公司在将原材料转让给乙公司之前未取得其控制权。甲公司确认收入2000万元并结转成本1900万元。
资料二: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材料销售合同,合同约定:若丙公司全年采购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实际采购金额的3%返利给丙公司。2×22年丙公司实际采购金额为5500万元,甲公司将165万元返利计入销售费用。
资料三: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建造合同,约定合同总价款为8000万元,预计工程总成本为7400万元,预计2×23年完工。该建造工程整体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甲公司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2×22年甲公司发生相关合同履约成本3100万元,确认的履约进度为40%,甲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了收入,结转合同履约成本2960万元至主营业务成本中,剩余的140万元合同履约成本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存货列示。
资料四:甲公司与戊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向其销售一批产品,合同约定2年后交货。合同中包含两种可供选择的付款方式,即戊公司可以在2年后交付产品时支付500万元,或者在合同签订时支付445万元。戊公司选择在合同签订时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当日,甲公司收到戊公司支付的货款445万元并确认收入445万元,未结转成本。
其他资料:甲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 提取盈余公积,本题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要求:
判断: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根据签订的采购代理合同,甲公司需按照乙公司的要求采购原材料,甲公司在将原材料转让给乙公司之前未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甲公司为代理人,应按照净额确认收入100万元(2000-1900)。
判断: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返利属于可变对价,甲公司应调整交易价格,而不是确认销售费用。甲公司应将返利金额165万元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判断: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在采用产出法计量履约进度时,如果企业为履行该履约义务实际发生的成本超过了按照产出法确定的成本,这些成本是与过去已履行的履约情况相关的支出,不会增加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包括持续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不应当作为资产确认,应计入当期损益。因此,剩余的140万元合同履约成本应转入当期损益。
判断: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合同签订日客户未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甲公司不应确认收入,应确认合同负债500万元、未确认融资费用55万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收入445
未确认融资费用55
贷:合同负债5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44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45
借:盈余公积44.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44.5
资料一:冲减收入1900万元(2000-100),冲减成本1900万元,对营业收入的影响金额为-1900万元,不影响营业利润;
资料二:计入销售费用调整为冲减收入165万元,对营业收入的影响金额为-165万元,不影响营业利润;
资料三:140万元合同履约成本转入当期损益,不影响营业收入,对营业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40万元;
资料四:冲减收入445万元,对营业收入的影响金额为-445万元,对营业利润的影响金额为-445 万元;
综上所述,甲公司上述业务更正处理对营业收入的影响金额=-1900-165-445=-2510 (万元),对营业利润的影响金额=-140-445 =-58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