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 8 600÷90%×10% = 955.56(万元);增值额= 1 800 - 955.56 = 844.44(万元),增值率= 844.44÷955.56×100% = 88.37%,适用税率 40%,速算扣除系数 5%。应纳土地增值税= 844.44×40% - 955.56×5% = 290(万元),选项 A 当选。

拓展练习
将房产用于投资联营,只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按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从租计征房产税,则该公司 2022 年应缴纳房产税为未联营期间按房产余值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与对外联营期间按照租金收入从租计征的房产税的两项之和。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需要作价税分离。该公司 2022 年应纳房产税= 4 000×(1 - 30%) ×1.2%×4÷12 + 180÷(1 + 5%)×12% = 31.77(万元),选项 C 当选。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①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②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③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本题中该项目全部销售完毕,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8 000×(1 + 5%)= 8 400(万元)。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 8 400 + 15 000 + 2 340 + 240 + (8 400 + 15 000)×20% = 30 660(万元)。
增值额= 42 000 - 2 000 - 30 660 = 9 340(万元)。
增值率= 9 340÷30 660×100% = 30.46%,适用税率 30%。
该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额= 9 340×30% = 2 802(万元)。
该房地产开发项目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额= 2 802 - 450 = 2 3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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