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拓展练习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应计入破产费用,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无须预交,选 项 C 当选,选项 A、B、D 不当选。

不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的有:(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 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选项 A 不当选;(2)债务人在所有 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选项 B 不当选;(3)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 的财产,选项 C 不当选;(4)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清偿顺序:(1)有财产担保的债权;(2)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④;(3)职工 债权(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 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金)②;(4)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③;(5)普通破产债权①。题目所给事项 清偿顺序为④②③①,选项 B 当选。

选项 A、B、C、D 均属于共益债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 为共益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 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李某和王某关于返还抽逃出资的义务“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不能成立。根据规定, 管理人代表债务人提起诉讼,主张返还抽逃出资的本息,出资人以违反出资义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管理人不能取回销售给丙公司的产品。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破产时,管理 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买受人未依约支付价款给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的管理人依法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买受人已支付的物总价款 75% 以上的除外。 本题中,丙公司已支付 80% 的价款,管理人不能取回销售给丙公司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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