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应计入破产费用,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无须预交,选 项 C 当选,选项 A、B、D 不当选。

拓展练习
不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的有:(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 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选项 A 不当选;(2)债务人在所有 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选项 B 不当选;(3)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 的财产,选项 C 不当选;(4)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1)根据规定,出卖人破产,其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 买受人未依约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完毕其他义务,或者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给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管理人依法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是,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 75% 以上或者第三人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的除外。本题中,由于乙公司支付的价款达到了总价款的 75% 以上(80 万元 >75 万 元),不得主张取回,选项 A 不当选。(2)因上述原因出卖人未能取回标的物的,管理人 有权依法主张买受人继续支付价款、履行完毕其他义务,以及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选项 C 当选。(3)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只享有一次性的合同选择履行权,不得反向再次或多次行使。尤其是不得在决定或以实际行为接受继续履行合同后又决定解除合同,选项 B 不当选。 (4)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准。本题中,机器设备的所有权的转移应当在乙公司支付完全部价款时,选项 D 不当选。

清偿顺序:(1)有财产担保的债权;(2)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④;(3)职工 债权(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 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金)②;(4)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③;(5)普通破产债权①。题目所给事项 清偿顺序为④②③①,选项 B 当选。

权利人行使取回权时未依法向管理人支付相关的加工费、保管费、托运费、委托费、 代销费等费用,管理人拒绝其取回相关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 B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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