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和解程序对就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无约束力,该权利人自 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即受理和解申请之日起,可以对担保物行使权利,选项 C 当选; (2)和解债权人未依照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选项 D 当选。

拓展练习
(1)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3 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 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属于利害关系人,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选项 A 不当选;(2)与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 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属于利害关系人,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选项 B 不当选; (3)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3 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 法律顾问的,属于利害关系人,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但是由于丙担任法律顾问的时间距 破产申请受理时已超出了 3 年,因此可以担任,选项 C 当选;(4)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选项 D 不当选。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主张担保债务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停止计息的,人民法院对担保人的主张应予支持, 本题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6 日,选项 A 当选。

清偿顺序:(1)有财产担保的债权;(2)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④;(3)职工 债权(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 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金)②;(4)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③;(5)普通破产债权①。题目所给事项 清偿顺序为④②③①,选项 B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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