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 2026年《经济法基础》模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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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1)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选项AB排除;(2)本题是自用房产,应当从价计征,应纳房产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选项C未考虑“×(1-扣除比例)”,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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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
选项A、B:属于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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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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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1)运输途中发生合理损耗(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452元”不需要减除,选项C、D排除。(2)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甲餐具生产厂收购原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买价(35 200元)×10%,选项B正确,选项A错误。
[要求2]
答案解析:发生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销售款项索取凭据的当日;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日(1月3日)。
[要求3]
答案解析:
(1)包装费属于价外费用,应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计税,选项B、D错误。(2)“113 000元”为含税货款,“3 390元”亦为含税金额,均应作价税分离处理,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
[要求4]
答案解析: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首先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甲餐具生产厂无同类木制一次性筷子销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39 900+17 100)÷(1-5%)=60 000(元);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60 000×5%=3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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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银行对账单属于其他类会计档案。选项B,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由会计机构负责编制。选项D,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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