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甲公司将一幢自有二层楼房租赁给乙公司作为经营用房,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租金为每月5000元,在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的租金。合同未约定房屋维修责任的承担以及是否可以转租等问题。 2021年1月,甲公司有意出售该租赁楼房,因乙公司无意购买,甲公司遂将租赁楼房出售给丙企业,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所有权后,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当事人为由向乙公司表示要解除租赁合同,乙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但愿意每月增加租金1000元,丙企业表示同意。 2021年3月,租赁楼房的部分门窗自然损坏,乙公司要求丙企业修理,丙企业一直未予理睬,乙公司自行找某装修企业维修,为此支付维修费用4000元。 2021年4月1日,乙公司另购买了一办公大楼。遂将其所租赁楼房转租给丁企业。丙企业于2021年4月8日得知转租事实后,以不得转租为由向乙公司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支付上月未交付租金6000元,乙公司表示,维修费用可以抵销4000元租金,只愿意再支付2 000元,但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乙公司可否以维修费用抵销4000元租金?并说明理由。
[要求2]
丙企业是否有权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当事人为由向乙公司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要求3]
丙企业是否能以不得转租为由向乙公司主张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本题来源:第九节 主要合同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乙公司可以以维修费用抵销4000元租金。根据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本题中,租赁楼房的部分门窗自然损坏,丙公司一直未履行维修义务,乙公司自行找某装修企业维修的费用4000元应当由出租人丙企业负担,乙公司可以以维修费用抵销4000元租金。
[要求2]
答案解析:丙企业无权解除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丙企业在取得租赁楼房的所有权之前,房屋已经出租,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要求3]
答案解析:丙企业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根据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乙公司未经出租人丙企业同意,将其所租赁楼房转租给丁企业,因此丙企业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
立即查看答案


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甲企业转让50万元债务未经保证人乙企业的书面同意,因此乙企业对该部分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选项B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选项C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按照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选项A中,订立书面合同,租赁期限也有明确的约定,因此属于定期租赁合同,当选。B、C、D选项均属于不定期租赁,不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本题表述正确。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判断题]出卖人按照约定未支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出卖人按照约定未支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本题表述正确。
点此查看答案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