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甲公司将一幢自有二层楼房租赁给乙公司作为经营用房,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租金为每月5000元,在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的租金。合同未约定房屋维修责任的承担以及是否可以转租等问题。 2021年1月,甲公司有意出售该租赁楼房,因乙公司无意购买,甲公司遂将租赁楼房出售给丙企业,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所有权后,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当事人为由向乙公司表示要解除租赁合同,乙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但愿意每月增加租金1000元,丙企业表示同意。 2021年3月,租赁楼房的部分门窗自然损坏,乙公司要求丙企业修理,丙企业一直未予理睬,乙公司自行找某装修企业维修,为此支付维修费用4000元。 2021年4月1日,乙公司另购买了一办公大楼。遂将其所租赁楼房转租给丁企业。丙企业于2021年4月8日得知转租事实后,以不得转租为由向乙公司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支付上月未交付租金6000元,乙公司表示,维修费用可以抵销4000元租金,只愿意再支付2 000元,但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乙公司可否以维修费用抵销4000元租金?并说明理由。
[要求2]
丙企业是否有权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当事人为由向乙公司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要求3]
丙企业是否能以不得转租为由向乙公司主张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本题来源:第九节 主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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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乙公司可以以维修费用抵销4000元租金。根据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本题中,租赁楼房的部分门窗自然损坏,丙公司一直未履行维修义务,乙公司自行找某装修企业维修的费用4000元应当由出租人丙企业负担,乙公司可以以维修费用抵销4000元租金。
[要求2]
答案解析:丙企业无权解除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丙企业在取得租赁楼房的所有权之前,房屋已经出租,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要求3]
答案解析:丙企业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根据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乙公司未经出租人丙企业同意,将其所租赁楼房转租给丁企业,因此丙企业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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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甲企业转让50万元债务未经保证人乙企业的书面同意,因此乙企业对该部分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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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1)机关法人原则上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选项A当选;(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选项B当选;(3)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不得为保证人,但是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讨论决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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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出卖人未取得预售许可而与买受人订立预售合同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本题选择不符合规定的,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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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选项D当选。
(2)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选项A当选。
(3)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选项C不当选。
(4)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选项B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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