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A型啤酒每吨出厂单价(含包装物和包装物的押金)= 28000÷ 10+ 3000÷(1+13% )÷10 = 3065.49(元)>3000元,属于甲类啤酒;
B型啤酒每吨出厂单价(含包装物和包装物的押金)=(31000 + 1000 )÷ (1 +13%)÷10=2831.86(元)<3000元,属于乙类啤酒;
该啤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10×250+10×220= 4700(元)。

拓展练习
选项A,汽车贸易公司销售小汽车不缴纳消费税;
选项B,游艇生产企业应缴纳消费税=200×10%=20(万元);
选项C,游艇不属于车辆购置税征税范围,甲公司无需缴纳车辆购置税;
选项D,甲公司应缴纳小汽车的车辆购置税=50×10%=5(万元)。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与外购或自产的非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的,以套装产品的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2065×100×15%=30975(元)。

(1)啤酒分类以每吨出厂价的高低作为划分标准,每吨不含增值税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000元/吨,是甲类啤酒。每吨不含增值税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000元/吨,是乙类啤酒。计算啤酒分类的包装物押金不包括可供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
(2)熟啤酒每吨不含增值税出厂价=[57400+(3500-500)]÷(1+13%)÷20=2672.57(元)<3000元,属于乙类啤酒。生啤酒每吨不含增值税出厂价=(48000+3000)÷(1+13%)÷15=3008.85(元)>3000元,属于甲类啤酒。
(3)该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20×220+15×250=8150(元)。

(1)进口葡萄酒应缴纳的消费税=(60+60×30%)÷(1-10%)×10%=8.67(万元)。
(2)按照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3)绿光酒厂销售本月生产葡萄酒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80×10%-8.67×80%=1.06(万元)。

(1)准予抵扣的消费税=[50+150×(1+20%)÷(1-15%)-30]×15%=34.76(万元)。
(2)甲化妆品厂应缴纳消费税=500×15%-34.76=40.24(万元)。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