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预计未来期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会发生变化,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甲公司发生的与某专利技术有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资料一:2024 年1 月1 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800 万元购入一项专利技术用于新产品的生产,当日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5 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该专利技术的初始入账金额与计税基础一致,摊销方法也与税法规定一致。
资料二:2025 年12 月31 日,该专利技术出现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该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420 万元,预计尚可使用3 年,预计净残值为0,仍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
资料三:甲公司2025 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 000 万元。根据税法规定,2025 年甲公司该专利技术的摊销额在税前扣除金额为160 万元;当年对该专利技术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除该事项外,甲公司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本题不考虑除企业所得税以外的税费及其他因素。
要求:
2024年1月1日购入专利技术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无形资产800
贷:银行存款800
2024年专利技术的摊销额=800÷5=160(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160
贷:累计摊销160
2025年12月31日,在进行减值测试前的账面价值=800-800×2÷5=480(万元),大于其可收回金额420万元,所以发生减值,其减值金额=480-420=60(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60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60
甲公司2025年度应交企业所得税=(1 000+60)×25%=265(万元)。2025年年末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800-160-160-60=420(万元),其计税基础=800-160-160=480(万元),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80-420=60(万元),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60×25%=15(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250
递延所得税资产1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65
甲公司2026年度该专利技术的摊销金额=420÷3=140(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140
贷:累计摊销1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