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2月,甲公司拟为某环保项目购置一台设备,该设备用于污水净化处理。根据国家政策,甲公司向有关部门提出补助500万元的申请。2023年4月10日,政府批准了甲公司的申请并拨付500万元,该款项于2023年4月20日到账。2023年5月30日,甲公司购入该环保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860万元,增值税税额111.8万元。甲公司购入设备的当日即投入使用,采用年限平均法按6年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假定甲公司采用净额法核算政府补助,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该台环保设备2023年度应计提的累计折旧金额为( )万元。
甲公司该台环保设备2023年度应计提的累计折旧金额=(860-500)÷6×7÷12=35(万元),选项A当选。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2023 年 4 月 20 日,收到补助款:
借:银行存款 500
贷:递延收益 500
2023 年 5 月 30 日,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 8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1.8
贷:银行存款 971.8
借:递延收益 500
贷:固定资产 500
2023 年 6-12 月,每月计提折旧:
借:制造费用 (360÷6÷12 )5
贷:累计折旧 5




企业采用净额法核算与固定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应当按照扣除政府补助前的资产价值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
企业采用净额法核算与固定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应当按照扣除政府补助后的资产价值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