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采用净额法核算与固定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应当按照扣除政府补助后的资产价值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2023年2月,甲公司拟为某环保项目购置一台设备,该设备用于污水净化处理。根据国家政策,甲公司向有关部门提出补助500万元的申请。2023年4月10日,政府批准了甲公司的申请并拨付500万元,该款项于2023年4月20日到账。2023年5月30日,甲公司购入该环保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860万元,增值税税额111.8万元。甲公司购入设备的当日即投入使用,采用年限平均法按6年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假定甲公司采用净额法核算政府补助,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该台环保设备2023年度应计提的累计折旧金额为( )万元。
甲公司该台环保设备2023年度应计提的累计折旧金额=(860-500)÷6×7÷12=35(万元),选项A当选。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2023 年 4 月 20 日,收到补助款:
借:银行存款 500
贷:递延收益 500
2023 年 5 月 30 日,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 8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1.8
贷:银行存款 971.8
借:递延收益 500
贷:固定资产 500
2023 年 6-12 月,每月计提折旧:
借:制造费用 (360÷6÷12 )5
贷:累计折旧 5

总额法下,甲公司取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先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起,在该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分次计入以后各期间损益。甲公司因购入和使用该台实验设备对2023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1800÷8+1200÷8)×6÷12=-37.5(万元),选项C当选。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2023 年 6 月 25 日,收到补助款:
借:银行存款 1 200
贷:递延收益 1 200
2023 年 6 月 30 日,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 1 800
贷:银行存款 1 800
2023 年 7-12 月,每月计提折旧,分摊递延收益: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18.75
贷:累计折旧 ( 1 800÷8÷12 )18.75
借:递延收益 ( 1 200÷8÷12 )12.5
贷:其他收益 12.5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结转研发支出:
借:管理费用 (18.75 ×6)112.5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