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三节 保险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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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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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对保险人的免责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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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选项D: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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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选项AB:代位求偿制度是损失补偿原则的体现,损失补偿原则的核心是,被保险人所得赔偿不得超过其因保险事故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过错遭受损失并获得保险人赔偿后,如果还有权向第三者索赔,则被保险人所得将超过其遭受的实际损失,因此,被保险人获得保险赔偿后,应当将其享有的向第三者索赔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
选项C: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选项D: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权利的,放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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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故意不告知:不赔不退;重大过失:不赔但应当退还保险费。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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