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普通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选项A、D当选。
知识链接:
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清偿总结:
先企业后个人 |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
对外连带 |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对内追偿 | 约定→协商→实缴→平均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规定的亏损分担比例的, 有权按照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规则向其他普通合伙人追偿。 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债权人可以请求全体合伙 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清偿,也可以按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偿 |

拓展练习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认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约定→协商→实缴出资比例→平均分配)。选项D当选。
【知识链接】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张某对赵某个人的债权不能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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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选项D当选。
【知识链接】
原因 | 该责任人 | 其他合伙人 |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的债务 | 无限连带责任 | 以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
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的债务 | 无限连带责任 | |

选项A不当选:合伙人可以为自然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选项B当选: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劳务)、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对首次缴付的出资额没有法定限制。
选项C不当选: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选项D不当选:普通合伙企业名称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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