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拓展练习

选项A,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选项B,申请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以前”请求撤回申请。
选项C、D,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管理人的基本职责主要包括:
①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②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③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④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⑤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⑥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⑦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⑧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⑨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管理人的特定职责主要包括:
①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或者继续履行;(选项A)
②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由债务人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管理人需监督债务人对财产的管理和营业事务以及重整计划的执行;
③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选项C)
④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选项B)

(1)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选项C)或者有 《企业破产法》第69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
(2)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9条,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未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人民法院:
①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
②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
③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选项B)
④借款;
⑤设定财产担保;(选项A)
⑥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
⑦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选项E)
⑧放弃权利;
⑨担保物的取回;
⑩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产处分行为。

《企业破产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选项D、E属于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本题选项B、C、D、E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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