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铂金戒指、金银镶嵌项链在零售环节征税;镀金镶嵌手镯属于非金银首饰,在生产环节征税;金银首饰零售业务不包括修理、清洗业务。
该企业应纳消费税=(58950+35780)÷(1+13%)×5%+12378×10%=5429.39(元)。

拓展练习
素板也属于实木地板税目征税范围,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可以按照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抵扣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
则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900×5%-720×80%×5%=16.2(万元)。

选项C、E,不涉及已纳消费税税额的扣除。
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范围包括: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生产的汽油、柴油;
(6)外购已税石脑油、燃料油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7)外购已税润滑油生产的润滑油;
(8)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9)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10)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11)外购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
(12)啤酒生产集团内部企业间用啤酒液连续灌装生产的啤酒。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与外购或自产的非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的,以套装产品的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2065×100×15%=30975(元)。

(1)进口环节从价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关税计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70×(1+10%)÷(1-25%)×25%=25.67(万元)。
(2)应纳增值税=(关税计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增值税税率=70×(1+10%)÷(1-25%)×13%=13.35(万元)。
(1)业务(3)销项税额=30×20×13%=78(万元)。
(2)业务(4)将自产的货物用于投资,增值税应视同销售。销项税额=50×20×13%=130(万元)。
(3)业务(5)甲企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销项税额=100×10×50%×13%=65(万元)。
(4)本月甲企业销项税额=78+130+65=273(万元)。
(1)本月甲企业进项税额=800×13%+100×6%+3×6%+13.35=123.53(万元)。
(2)甲企业当月应申报缴纳的增值税=273-123.53=149.47(万元)。
(1)业务(3)应纳消费税=30×20×5%=30(万元)。
(2)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3)业务(4)应纳消费税=50×25×5%=62.5(万元)。
(4)业务(5)甲企业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应纳消费税=100×10×50%×5%=25(万元)。
(5)甲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30+62.5+25=117.5(万元)。
选项A不当选:购进贷款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且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属于扣税凭证。
选项B不当选: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选项D不当选: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投资入股,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增值税。

选项B,已纳消费税的扣除范围不包括电池。
选项E,外购已税烟丝连续生产卷烟,准予扣除外购烟丝已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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