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范围包括: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生产的汽油、柴油;
(6)外购已税石脑油、燃料油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7)外购已税润滑油生产的润滑油;
(8)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9)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10)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11)外购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

拓展练习
选项A,汽车贸易公司销售小汽车不缴纳消费税;
选项B,游艇生产企业应缴纳消费税=200×10%=20(万元);
选项C,游艇不属于车辆购置税征税范围,甲公司无需缴纳车辆购置税;
选项D,甲公司应缴纳小汽车的车辆购置税=50×10%=5(万元)。

将自产白酒用于职工福利以及赠送关系客户,消费税均应视同销售,需计算缴纳消费税,无同类售价按组价计税。
用于职工福利部分A型白酒组成计税价格=[20000×(1+10%)+2×2000×0.5]÷(1-20%)=30000(元),
用于职工福利部分A型白酒应纳消费税=30000×20%+2×2000×0.5=8000(元);
用于赠送关系客户的B型白酒组成计税价格=[15000×(1+10%)+1×2000×0.5]÷(1-20%)=21875(元),
用于赠送关系客户的B型白酒应纳消费税=21875×20%+1×2000×0.5=5375(元);
该白酒厂当月应纳消费税=8000+5375=13375(元)。

选项B、C、E,不涉及已纳消费税税额的扣除。
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范围包括: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生产的汽油、柴油;
(6)外购已税石脑油、燃料油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7)外购已税润滑油生产的润滑油;
(8)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9)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10)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11)外购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与外购或自产的非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的,以套装产品的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2065×100×15%=30975(元)。

(1)进口环节从价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关税计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70×(1+10%)÷(1-25%)×25%=25.67(万元)。
(2)应纳增值税=(关税计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增值税税率=70×(1+10%)÷(1-25%)×13%=13.35(万元)。
(1)业务(3)销项税额=30×20×13%=78(万元)。
(2)业务(4)销项税额=50×20×13%=130(万元)。
(3)发生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销售款项索取凭据的当日;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日。业务(5)销项税额=100×10×60%×13%=78(万元)。
(4)本月甲企业销项税额=78+130+78=286(万元)。
(1)本月甲企业进项税额=800×13%+100×6%+3×6%+13.35=123.53(万元)。
(2)甲企业当月应申报缴纳的增值税=286-123.53=162.47(万元)。
(1)业务(3)应纳消费税=30×20×5%=30(万元)。
(2)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3)业务(4)应纳消费税=50×25×5%=62.5(万元)。
(4)业务(5)甲企业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应纳消费税=100×10×50%×5%=25(万元)。
(5)甲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30+62.5+25=117.5(万元)。
选项A不当选:购进贷款服务的利息支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且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属于扣税凭证。
选项B不当选: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选项D不当选: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投资入股,属于有偿转让货物,属于增值税应税交易,不属于增值税视同应税交易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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