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拓展练习

广告费扣除限额=1900×15%=285(万元),大于广告费支出200万元,所以200万元可以全额扣除,无需调整。新产品的开发费可以全额扣除,此外制造业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加计100%扣除,应纳所得税=(1900-600-460-400-60×100%)×25%=95(万元)。

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120×60%=72(万元);
销售(营业)收入的5‰=4800×5‰=24(万元),72万元>24万元。 按照24万元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24=96(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4800×15%=720(万元)。
实际发生额=100+80=180(万元)。
实际发生额未超过扣除限额,准予据实扣除,无需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利润总额=4800-2800-400-300-160-60-30+10=1060(万元)。
企业当年可以扣除的捐赠支出限额=1060×12%=127.2(万元)。
上年结转的捐赠支出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3万元。
企业当年营业外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5-23=2(万元)。
注:①直接对某山区的捐款,不属于公益性捐赠,不能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②缴纳的税收滞纳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③因合同违约支付给其他企业的违约金,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无须纳税调整。
④上年结转的可准予弥补的捐赠支出23万元,要确定今年可以结转抵扣多少。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将自产货物用作职工福利在会计上要确认收入,所以这里计算会计利润时不用扣除视同销售的300万元。
税前可以扣除的合理工资总额800万元,无需纳税调整。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800×14%=112(万元),实际职工福利费未超过扣除限额,准予据实扣除,无需纳税调整。
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800×2%=16(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16=4(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800×8%=64(万元),实际发生30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准予据实扣除,无需纳税调整。 工资总额、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及工会经费共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万元。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注:自非上市居民企业乙处取得的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1060+96-100+50+2+4-10=1102(万元)。
2024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102×15%=165.3(万元)。

2024年度应补缴的房产税=650×(1-20%)×1.2%=6.24(万元)。
2024年度应补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30÷10000=3(万元)。
该企业12月购置办公楼应缴纳的契税=2200×4%=88(万元)。
该企业2024年度的利润总额=2600-6.24-3+20=2610.76(万元)。
向灾区捐款扣除限额=2610.76×12%=313.29(万元),实际发额36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60-313.29=46.71(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5600×14%=784(万元),实际发生额92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20-784=136(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600×2%=112(万元),实际发生额12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112=8(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5600×8%=448(万元),实际发生额160万元,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限额,无须调整。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6+8=144(万元)。
广告费扣除限额=(68000+6000)×15%=11100(万元),实际发生额1130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300-11100=20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 =660×60%=396(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68000+6000)×0.5% =370(万元),实际扣除限额为370万元,实际发生额66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60-370=290(万元)。
利息费用扣除限额=3200×6%×6÷12=96(万元),实际发生额130 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0-96=34(万元)。
注: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60×100%=460(万元)。
国债利息收入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合计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70+150=220(万元)。
技术转让所得=2300-1400=900(万元)。
技术转让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900-500)×50%×25%=50(万元)。










或Ctrl+D收藏本页